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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摘录]该不该给教师公务员“头衔”?
文章收藏,  校园生活

风雨同济 发表于 2005/3/1 13:19:37

 该不该给教师公务员“头衔”?           作为刚刚当选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日前在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建议,把义务教育的教师队伍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以国家财政保障教师待遇,从而稳定各地尤其是落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师资队伍。    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而“官本位”意识也在我国根深蒂固,给教师公务员身份是有助于提高教师地位还是强化官本位意识?怎样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和保障教师待遇? 如果教师戴上“官帽”    记者: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作为义务教育的主要执行者的教师,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似乎也不无道理,是不是?    孙立忠:从本质上来说,公务员是为公众服务的,义务教育教师也是公众雇佣来从事教育工作的,两者有相似之处。但替政府办事不必非得纳入公务员管理,教师的工资待遇可以跟公务员一样通过财政来解决,但不必纳入公务员管理。    杨涛:的确,不能因为教师与公务员有共性,就将教师与公务员等同,否则,公办医院的医生等许许多多执行了政府义务的人员是不是也要统统归入公务员系列?我们必须从公务员的本质上理解公务员。公务员是执行国家公权力的人员,教师从事的是教书育人的工作,并不享有公权力,这是教师与公务员本质上的区别。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职位分类、录用、监督制约、职务升降等等许多方面的规定都不能完全适用于教师,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如果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不仅存在理论上的悖论,实际操作中也会有许多困难。    记者:论起来,教师的待遇应当高于公务员是有法律依据的。而现在我们还要用“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办法来提高教师待遇,这意味着什么呢?    孙立忠:这意味着,公务员的待遇是能得到保障的,而教师则未必,只有将教师摇身变成公务员,才能说进了“保险箱”,从此不必再为工资待遇问题而忧心。这是重公务员轻教师,是官本位的体现。    杨涛:是啊,这的确值得我们深思。专家提出这个建议并非空穴来风,确确实实是因为现实中教师特别是老、少、边地区的教师工资、福利经常被克扣、拖欠。而且,教师被侵权后的救济途径不畅,侵犯教师权益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及时查处的现实困境。    记者:这一困境是不是和教师目前的职业困境密切相关,即教师也实行聘任制?你认为教师职业应该是“铁饭碗”还是“泥饭碗”好?    孙立忠:国外的教师也都是实行聘任制,但为何人家就能保证教师的待遇呢?所以,实行什么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还是法规和约定得不到执行和遵守。聘任制下,难道就能不遵守《教师法》吗?聘任制下,就能不遵守学校与老师签订的聘任合同吗?当然,有一个事实不容否认,在聘任制下,学校校长有着过大的权力,且很难得到约束,而教师则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可能有时不得不委曲求全,牺牲自己的利益。但这需要通过完善制度、更好地约束校长的权力来解决,而不是要取消聘任制。    教师职业当然应该是“泥饭碗”,而非“铁饭碗”。道理很简单,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记者:其实,公务员队伍内部因为有实权的差异,也是“苦乐不均”的。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就能改变他们缺乏实权的边缘地位?    杨涛:答案当然是不能改变。即使教师变成“公务员”了,他们实际上仍然没有公权力可行使,他们在地方政府心目中的重要性仍然不能与真正的公务员相比,他们将仍然处于边缘状态。    孙立忠:在官本位之下,权力决定一个人是处于中心还是边缘,权力决定着话语权。其实,在现行制度下,学校各级领导都是有行政级别的,与公务员的级别并无二致,校长与普通教师的差别与局长与普通公务员的差别也没什么两样,对于普通教师来说,纳不纳入公务员管理,对其地位的改变影响不大。 当上公务员会失去什么    记者:这一建议如果落实,会引起什么连锁反应?    孙立忠:如果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可以“为政府办事”的理由纳入公务员管理的话,那么非义务阶段的教师是在为自己办事吗?他们是不是也可以纳入?社会上其他一些“为政府办事”的从业者是不是也可以纳入?不但如此,它还将进一步加重官本位,进一步增加公务员职业的热度,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导向。    杨涛:对此作预测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有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至少有两个:一是稀释了“公务员”的概念,数以千万计的义务教育教师是个多么可观的数字,以后再加上医生等等人员也充斥进来,简直不敢想像了;二是可能导致所谓的“公务员”权力义务不对等,监督与管理措施无法跟上,比如教师也是公务员,那他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刑法中针对公权力滥用而设置的“渎职罪”是否可以用于教师身上。    记者:客观上是不是构成了对民办教师的歧视?    孙立忠:《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作为教师,同是教书育人,其身份应是平等的。如果将公办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将产生身份上的差异,使得公办教师在权利、待遇等方面显得更加优越。这必然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民办教师向公办教师队伍流动,将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    杨涛:我参加了“青年法学家论坛”,亲耳聆听了莫纪宏教授的演讲。其实,莫教授并没有这样提出,他只是认为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更有利于教师待遇的保障。所以,并不构成对民办教师的歧视。    记者:如果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会不会损害和牺牲教师这一职业应有的精神价值?    杨涛: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职业要求教师追求知识与真理,要有独立的精神和品格,要有创新能力,对学生要耐心和细致。而公务员是官员结构中的一员,其掌有和行使的是公权力,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步伐一致,追求效率,这种权力行使的性质就要求公务员必须以服从上级领导,坚决执行命令,不能自行其是。因而,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可能使教师成为官员阶层一分子,丧失其应有的独立和创新的品质。    孙立忠:“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这是陈寅恪在为王国维立的碑文中所写的话,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应该是作为知识分子的教师的共同追求。而且,学校应是科学精神、民主精神最浓厚的地方,作为教师,应是这些精神的实践者和倡导者。而公务员作为政令的执行者,则更强调对上级命令的服从。两者是很难合二为一的,如果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其职业所应有的精神价值将大打折扣。    目前,学校的行政化,包括校长以及校内各级官员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命制,学校在与校无关的事情上也要惟政府之命是从,已引起了人们的诟病,现在又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必将加大这种倾向,势必让学校进一步失去独立性,学校的效率会被降低,教师会被传染公务员的积习,并且也会不利于教师队伍的流动。     记者:教师如果也是公务员,他们跳槽进入政府部门就方便了。这会不会使教师队伍更不稳定?    孙立忠:有这种可能。但教师流失的根本还在于教育未得到应有尊重,教师没有足够的归属感,教师待遇还不能令教师们满意。    杨涛:肯定。即便目前我们没有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就存在这么两个值得警惕的现象:一是“教而优则仕”,许多在业绩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不是继续留在教师岗位取得更大的成绩,而是千方百计跳入政府部门;二是一些政府官员将其子女安插进教师队伍,通过当教师为跳板,从而“曲线救国”进入政府部门。 教师需要“刚性待遇”    记者:把“公务员”作为一种待遇安在教师头上,实际上是对公务员的一种庸俗化的理解,也包含了很多无奈,你说呢?    杨涛:在一个法治社会,公务员体现了一种身份,但更多体现的是一种责任,公务员和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并没有贵贱差别。但在我们这个法治并不健全的社会,还没有完全走上“从身份到契约”的法治轨道,“官贵民轻”的思想很严重。因而,进入了公务员队伍就首先表明了其是官员,是一种更高身份的人员,现实中也的确是保障公务员的待遇比保障教师的待遇更有力,因而,建议者其实想借助于公务员这个身份来改变教师的地位,并以此达到改变其保障无力的困境。    孙立忠:我们更需要反问的是:人们为何对公务员进行庸俗化的理解,而不是对别的职业?这是不是说明公务员仍然处于特殊的位置,享受特权,待遇能优先得到保障?     记者:同是代表政府做事,公务员的待遇能保障,教师的却不能保障。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你说呢?    杨涛:是的,同样为政府做事,为什么公务员的待遇能保障,教师的却不能保障?那是因为公务员行使着公权力,而教师没有,公务员凭着行使公权力的优势使这个群体发出的声音更为强大,使得政府和领导不敢漠视,更重要的是掌握财政的政府官员本身就是公务员队伍的一员,公务员的利益就是自身的利益。    孙立忠:是啊!这说明官重民轻,官先民后。当前公办教师的工资同样来自于财政拨款,只不过在某些落后地区保公务员工资要优先于保教师工资,如果重视程度不变,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又能怎样呢?     记者:若仅仅从待遇保障的角度讲,与其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还不如在财政支付手段上进行有针对性的立法,比如以刚性的方式规定教育经费在各地方财政预算中所占比例。这样是不是更好一点?    杨涛:这是一条好建议,也是莫纪宏教授提出的系列对策之一,以刚性的方式规定教育经费在各地方财政预算中所占比例,首先可以让教师的待遇从源头上做到有米之炊,其次,也利于公众监督,做到权责分明。    孙立忠:事实上,在这个方面,现行的法律对此是有着明确规定的。《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都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这个规定,已定出了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所以,不在于立不立法,关键是法律执行到不到位。    记者:有人认为,义务教育的经费还是要靠国家加大投入,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其他的措施都是缘木求鱼,你怎么看?    孙立忠:我对此表示认同。只有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地位,进一步增大对教育的投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杨涛: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果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不能做到透明,政府的钱仍然过于随意、毫无制约地乱花,那么,再多的国家拨款也会被地方政府挤占、挪用,用于大吃大喝,建造形象工程,教师的待遇仍然不能得到保证。    记者:怎样做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和确保教师待遇?非得纳入公务员队伍吗?    孙立忠: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是出于当前公务员待遇能得到较好保障的考虑。这样的思路,有一定的道理。但保障教师待遇,并非只有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这一条路,而且这条路弊大于利。改善和确保教师待遇,除了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加大教育投入等之外,我觉得还应该改变干部评价体系,将教育投入列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什么许多领导在追求GDP数字的好看上不遗余力?就是因为GDP作为对其进行考核的最重要指标,关系到官员的前途命运。所以通过政策杠杆,让领导们像重视GDP一样重视教育、重视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也不是不可行。 转载自: http://www.cb-h.com/shshshow.asp?n_id=17280 孙立忠:时事评论员杨  涛:公务员邬凤英: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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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g(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27 7:52:41

不该给教师公务员“头衔”!!!如果给了医护人员什么的也要做公务员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发达地区都能保证教师的收入,但不能给教师公务员什么提高待遇的说法。落后地区的教师是要提高待遇,更应该制定法律来保障工资。(((发达地区的教师,公务员他们拿钱都太多了,你们政府应该想想老百姓。更何况现在的老师谁没有外快?每天的补课费就有上百元,厉害一点的上千元的都有,现在的老师总是叫孩子补课(收费还高得离谱),孩子不补课的话,不仅进度赶不上,而且老师以后都不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只关心在他们那儿补课的学生).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按学校安排的进程上课,总是把重要的内容留在补课的时候讲解,似乎他们在乎的只有钱,而不是学生的学习。)))现在幼儿园每个家长都给老师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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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9/1 14:46:53

不该给教师公务员“头衔” 我认为现在教师工资的问题不是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就能解决的.如果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那么大部分教师可能会把目光瞄准更高层面的位置,想法设法调入更高的层面.势必会造成教师人才的大量流失,教师质量良莠不齐,那时侯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我现在很想不通,为什么现在国家和社会都在关心教师工资待遇的问题,其实现在比教师辛苦,比教师工资更低的职业大有其在,比如在一线的建设者.也许会有人说,他们没有教师的职业高尚,其实我不认为是这样,职业没有贵贱,任何一个职业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少了任何一个职业都不行.打个比方说,假如没有送电工和变电工在野外为城市建设变电站,输送电能,那么在人民极度依赖电能的今天,整个城市的生活系统都将崩溃,更谈不上教师教书育人了.更何况送电工和变电工比教师清苦的多,他们常年累月的在野外工作,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每年基本上没有多少与家人团聚的日子(有时过年也不能回去,更别说“五一”、“十一”了),如果不是有电话、汽车等可以与外界联系的现代工具,说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也毫不为过,而老师则不同,他们有固定的生活和工作区,遇到烦心、压力比较大的时候,他们至少还有家人、妻子在一旁安慰。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吗? 更何况现在的老师谁没有外快?每天的补课费就有上百元,厉害一点的上千元的都有,现在的老师总是叫孩子补课(收费还高得离谱),孩子不补课的话,不仅进度赶不上,而且老师以后都不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只关心在他们那儿补课的学生).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按学校安排的进程上课,总是把重要的内容留在补课的时候讲解,似乎他们在乎的只有钱,而不是学生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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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里(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6/25 12:20:24

该给教师公务员“头衔”?有利于年轻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地位,;保障教师的待遇;教师队伍汲引年轻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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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征实想法(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18 12:13:36

我说现在啊教师公务员他们拿钱都太多了,你们政府应该想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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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是教师 (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21 18:24:09

说千道万都是教师地位太低。连自尊都没有了,还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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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穷书匠(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7/4 14:09:42

乡村教师的工资,一个乡太爷最多是县太爷就说了算,工资发多少,发哪几部分,一年搞几次“自愿捐款”,什么时候涨工资,是不是给你晋级,乡村臭老九(现在恐怕排不到老九了)都没有发言权,都有这些老爷说了算,在他们这里,不是县官不如现管,而是宪法不如县官。我们的工资就多年没变了,已经晋级多年的老教师的工资也不兑现。谈到教师工资,老爷们总说你们的工资比邻县多好几十呢!好像没让我们这几个穷教师的工资垫底,我们应该千恩万谢似的。在他们眼里,教师不应该享受公务员待遇,你们是公务员了,我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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