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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市场经济的起源——读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 原创空间, 情感绿洲
我不能发帖子呢?难道我触犯了右派利益吗?岂有此理!!!!!!!!!11 发表于 2007/12/22 11:37:20 |
市场经济的起源——读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
什么时市场?什么时市场经济?——细想还真说不清楚。短话短说。所谓市场,不妨认为就是经济交换活动的总和。市场经济则意味这藏在这些交换活动背后的“看不见的手”由暗至名,指挥支配并调度经济系统中各种角色的经济行为。再望深一层看,市场机制一朝登临,经济活动必然沸腾而起,一举取代庄严的宗教、喧嚣的政治何亲密的家族,成为公众注意的焦点,社会运转的动力源泉。这个过程时渐进的,其次,“这种转变不是只出现一次,有些社会再成为交换经济之后倒退回去,而再倒退以后又讲这同一的故事从头经历一遍。”最后,正如中国目前的境遇,我们正经历这这种转变,而且至今没有完成。
关于市场经济的演进,似乎经济学家认为:1)市场经济的起源和演进可能只有一条道路,即从零星和偶然的自发交易逐步扩展到大规模交易。一开始总时从远古时代的一次偶然交易开始。最初的交换活动的发展简直象骆驼穿越针眼一样困难,后来,针眼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也就终于变成了一个“市场密布的世界”。2)如果没有国家的人为干预,这个故事的情节讲一直发展下去。哈耶克就说,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时一种“自发扩展的秩序”。3)国家再这个过程种基本上不起什么作用,或者说,国家起不到什么正面的作用。
希克斯谈到,从古代社会来看,在市场经济正式出现之前,贸易的发展实际上经历了两种不同的道路。一条时我们熟悉的,从习俗经济种逐渐演化出市场组织;在一片自给自足的汪洋大海中,市场缓慢的浮出水面;另一条则常为人们所忽视,希克斯指出,指令经济(国家力量)耶能推动商业的扩张。以政府部门的庞大需求为依托,可以直接进入大规模商业。希克斯对次的点评是:“从亚当斯密以来,我们一直习惯于吧分工和市场发展联系起来,所以当人们认识到这不是它的起源时,便大吃一惊...专门化实际上是一个规模经济学的问题;它确实有赖于需求的集中,但市场只是可以使需求集中的办法之一。还有另外一种办法,它在典型的官僚政治中早就非常有力的显示出来了。”地中海上船舶相连,那是古罗马帝国的运粮船;长安和洛阳六朝繁华,靠的耶使王室采购和京师地位。民间商人打“政治牌”,出现过雄极一时的胡雪岩式的人物。号称称雄500年的晋商,其起家就是通过向边防军提供粮食换取食盐专卖权。遗憾的是,在这两条道路中无论沿着哪一条线路演进,都走不到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一方面,商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和自律虽然可以创造种种商业传奇,但是,商业的深入发展,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保护产权,二是保证合同履行,自发的商人团体固然能提供许多这方面的服务,但这类公共产品,最终还是要由国家出面提供,才由可能达到最优规模。另一方面,国家能推动商业扩张,耶就能在旦夕之间毁掉商业。古代国家属于传统型统治,其合法性源于其的道德化身的地位,所以国家要经常行使它的道德权威(基于实质商的合理性),镇镇商人们的经济活动(基于形式商的合理性),借伦理的名义对商人阶层实行控制和打击。
看来,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和社会的双边互动,国家定规则,企业参与游戏。即使是最保守的政治哲学家也承认国家存在的意义。靠打的自律或相互监督毕竟无法保障合同的履行,在一个交易者众多,人们彼此只在偶然的交易中暂时认识的“非人格化社会”中尤其如此。所以需要优第三方出现,第三方主要是国家,国家因此而有了强制力,成为在某个疆域内占有合法的暴力垄断权的组织。这便是我们需要国家的理由。请注意,谈到这里,问题仍然没有解释清楚。我们确实需要国家提供某些服务,但国家有它自己的私利,国家也会象“经济人”一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它出于什么动机要提供这些服务呢?
希克斯认为,国家出面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心意的规则,是处于国家巩固自身统治的需要。他回顾市场经济在欧洲的演进,指出国家在这个过程中有两次关键性的介入:一次是古希腊时期城邦国家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另一次是近代欧洲民族国家兴起的同时,也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主要制度创新(资本市场、股份公司和现代税收体制等)。
希克斯谈到,如果国家肯出面为商业活动制定规则,那意味着商人团体实际商对国家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相对于国内贸易而言,对外贸易更容易满足这种要求。这是因为关税的征收比较便利,只需在固定口岸征收即可。相对于大国而言,关税在小国的财政收入中更有可能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具有较多对外贸易机会的小国更容易出现重商主义政府。希克斯认为,市场经济之所以在欧洲首先发源,就是因为欧洲历史商有过一个城邦阶段。“这一事实是欧洲历史与亚洲历史迥异的重要关键。”城邦的核心是专从事对外贸易的商人,在收益递减规律的支配下,这些商人门不断的向外寻找新的贸易对象和新的贸易渠道,贸易多带动的殖民向地中海沿岸散播,建立了许多新的贸易点,形成新的城邦。在这类殖民城邦重更容易产生以契约为基础的政体。
在希腊城邦衰落之后,在罗马帝国的灭亡之后,欧洲历史进入了所谓的“黑暗的中世纪”。商业在蛮族统治和宗教压抑下草木凋零,但是,城邦时期的两个最关键的制度创新,其实也就是市场经济的两打基石,却保存了下来,因而,商业在经历了漫漫黑夜之后,才有可能旧火重燃,而不必从零再来。这两个最关键的制度创新,一是货币,以是法律。蛮族把罗马帝国毁之一炬,但在一片废墟重,把这两种东西挑选出来,供奉起来。
希克斯说,“就货币的起源来说,它是商业经济的产物;不过它是各种政府(甚至是完全非商业性的政府)都知道要接管的商业经济的第一仲产物。”国家从铸币仲直接的就能获得收益(铸币税);但更多的好处是间接的。国家如果能够通过贸易的途径把它铸造的货币花掉,所换来的商品较之它从实物税仲得到的东西品种会更多,用途会更大。这时,国王们就会发现他们已经离不开货币和商业交换了。国家之所以保留包含大量商业规则的古代法律,说起来要迂回一些。这里有着必然性中的偶然性,又有着偶然性中的必然性。必然性在于君主们总是需要为自己的统治服务的法律,偶然性在于征服希腊城邦的罗马人是天生的立宪主义者,希腊人的财产和契约观念与他们一拍即合,所以,罗马法中不难为商法找到一席之地。摧毁罗马帝国的蛮族首领中不乏雄才大略的英明君主,他们深知被他们征服的这个帝国继承者高度的文明,因此他们情愿被征服者征服,学习罗马的文化遗产,包括它的法律,这或许只是某种偶然,但“罗马法主要是一个非常文明然而非常奴化的民族的作品。国王们热中于采用它,在他们取得统治权的地方处处确立它。”
货币制度合法律体系在欧洲的早早确立,使得商业在经历了长期的消沉之后仍能重新续篇。实际商,在中世纪的后期,即13世纪和14世纪以来,市场经济的嫩芽就已在积雪下悄悄冒出头。一部市场经济在近代欧洲确立的历史,同时也是民族国家建立的历史。由于近代民族国家是借助市场经济力量成型,也依赖于市场经济的不断支持才能行使统治权,所以国家就会意识到必须保障市场经济的壮大和发展。国家作用和地位由此不断提高,已非当年吴下阿蒙,这时,它又会忍不住逐渐向市场经济伸手,加大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国家和市场经济纠缠得越来越密切,终于难分难解,这就是所谓“现代市场经济。”
熊彼特谈到,一直到18世纪中叶,主要隶属于军阀和贵族地主阶级的君主,仍然在欧洲9尤其是在欧洲大陆)控制着社会体系的中枢。也就是说,君主们并未听命于新兴的资产阶级,虽然这一时期资产阶级的社会势力正在逐渐增长。耐人寻味的是,当时欧洲国家的普遍政策倾向却都是“重商主义”的。希克斯指出,“重商主义”标志着一种发现,即经济成长可以用来未国家的利益服务。他说,当君主们开始认识到可以把商人用来当作未他们的非商业的目的服务的工具时,他们才变成“重商主义者”。
自从罗马帝国衰落后,在欧洲就没有成长起在政治商的霸权国家。唯一可能成为霸主的神圣罗马帝国于教皇明争暗斗,结果两败俱伤。欧洲在政治和宗教两方面丧失了国际权威,各国群龙无首,而且找不到统治合法性的新的源泉,于是都变得富有侵略性。当时,欧洲的政治地图商四分五裂,国家间处在“一切国家于一切国家的战争”状态。这种国家间的竞争使得国家需要不断的集中权力,着意革新,从而开始了近代国家的“政权建设”工作。战争同时也成为国家借以凝聚国民团结,培养对国家的忠诚的绝好契机。这就是民族主义的起源,也是近代国家找到的新的合法性的源泉。战争绵延不绝,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军事体制的变革(由臣民自备武器战马随君主出征变为雇佣军),军费不断膨胀,给各国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
于是,国家开始寻求向新的财富正税。这种努力曾促使税收制度不断嬗变。在早期的农业国家,最重要的税收是土地税(或克从这个角度理解“土地是财富之母”)。随后,商业追逐者分工收益和规模报酬不断扩张,而国家则步步紧追,通过间接税从国内和对外贸易重获得尽可能多的收入。但是,间接税远未发掘出新兴财富重可供征税的潜力。国家开始思考如何对如此巨大的新兴财富直接征税。在当时,直接税的税基主要是企业和商人的收入。直接税的征收需要条件,即由公认的办法查明收入,相对而言,商业利润比地租收入难以测量的多。商人只有利润概念而没有年度所得的概念,某次长途贩运可能时逾数年,商人完全没有必要把他的这次利润再划分到不同的年份。在国家和商人之间存在者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国家无法通过强制力量撕开每个企业的经营,去查看其“隐藏信息”,未鼓励企业说实话,需要一种制度上的创新。这时,股份公司出现了,这下子帮了国家的大忙。股份公司许诺向股东分配红利,以此来招徕资金。为此,在会计上必须明确什么是可以分配的利润,而一旦确定了应该分配的部分,也就确定了应该纳税的部分。被分配的就是该交税的。于是,只要税率保持一个较低的水平(当时的确如此),公司总会踊跃的汇报自己的利润,因为盈利水平搞的企业才能吸引到更多的资金。
单靠税收的增加仍然不足以满足公共支出不断增长的需要,因为公共支出的增长并非稳定上扬,而是由间歇性的。在战争非常时期,国家还必须举债。从某种意义上,公债制度的演变比税收体制的变革意义更为深远。比如,金德尔伯格《西欧金融史》中就曾说过,中央政府控制财政收支只能是在偿付国债之后。中世纪时,国家以信誉不佳著称。借款给国家的风险要比借款给私人的风险高的多。希克斯指出,政府举债技术的进步是与银行业的发展分不开的。在银行发展的第一格阶段,银行家不仅仅是作为投资委托人,借着比他们的客户拥有更多关于投资机会的信息,低息借款后高息借出以赚取差价;后来,银行开始吸收存款,并把暂时未提取的存款贷出;到了银行发展的第三个阶段,银行学会了用支票或票据把存款变未可转让的,这时,银行已经具备了自己创造货币的功能。银行通过这种货币创造,帮助政府加强了征收国民储蓄的能力。国家和银行的利益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国家现在再也不会冒着银行破产的风险欠债不还了,而国家还债信誉的提高,又使得国债又可能再资本市场上流通,这增加了国债的流动性,使得国债逐渐成为投资者欢迎的投资对象。
社会哲学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常规的智慧想给国家画出善或恶的脸谱。一派论者认为国家是社会成员之福利的总代表,国家是仁慈的、万能的,凡是在市场经济出错的地方,国家都负有出面干预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反,另一派论者则认为国家是破坏公民自由权利的暴君,善良动机的背后藏着政治的权利,国家干预是一条通向经济衰退、政治腐败、道德沉沦的道路。从希克斯的故事里可以看到,规律超越善恶。专制者寻求私利的努力,结果却是提供了对社会有利的产权规则,推动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制度变迁,当然,这要有严苛的条件,以至于我们可以把市场经济的出现视为历史演进中的偶然事件,正如人类的出现是生命演进中的偶然事件一样),这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有异曲同工之妙。
市场经济在国家的强力推动下才得以狂飙突进,国家在市场经济的支持下始获得前所未有的权力,但是,当国家和社会都强大起来之后,当它们已经结合得密不可分之后,它们反而在彼此相处时发生了许多龌龊和冲突。现代人的困惑于幻灭,往往来源于此。难道就没有化解矛盾的出路吗?
人们总是在结婚之后获得了现实感,并且带着一丝怅然反复品位这种现实感。现代市场经济就如同国家和社会的结婚,他们有相互间的默契和体贴,也有彼此间的抱怨和争吵,在极端沮丧的时候甚至会以离婚相威胁。但最终,他们会发现,最好还是平静下来,接受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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